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函〔2026〕070号)要求及《关于评定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防科工及军队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单位评定要求。
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学年内课程有不及格现象者;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定细则
1. 奖学金等级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单位:元/位
学年 |
学生类型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2024 |
硕士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00 |
||
2025 |
硕士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00 |
||
2026 |
硕士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00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单位:元/位
学年 |
学生类型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2023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8400 |
||
2024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8400 |
||
2025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10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8400 |
||
2026 |
博士 |
博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
8400 |
2. 评审标准
基本学制内的2023级(博士)、2024级、2025级及2026级研究生采取申请评审制,须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申请。
基本学制内的2023级(博士)、2024级、2025级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如下(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论文情况:以“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组织创新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期刊要求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
(2)学业成绩:2025-2026学年所学课程成绩。
(3)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著作权证书)、高水平竞赛奖励、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百优案例等。
202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为本科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励及其他可证明学术科研能力的成果。
四、补充说明
1. 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组织创新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2025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符合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在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https://i.bit.edu.cn),点击【学生办事】,选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22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请务必于10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送至以下办公室:
中关村校区,主楼230
《附件2: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以“硕士/博士+年级+姓名+学号”格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
litingting8022@163.com
评审阶段(10月23日~11月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月4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11月5日起,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复审,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国际组织创新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