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事项与时间节点
根据教育部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现我校拟录取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材料。请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简称政审表),并签订《硕士定向协议》。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简称政审表)、②硕士定向协议、③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在文件②中)。
序号 |
上交文件名 |
上交时间 |
上交形式 |
份数(份) |
备注 |
①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简称政审表) |
2026.05.17 |
纸质版原件 |
1 |
纸质版材料发顺丰快递(不要发顺丰同城)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主楼230,李老师收,电话:010-68918629 |
② |
硕士定向协议 |
2026.05.17 |
纸质版原件 |
3 |
|
③ |
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在硕士定向协议文件中) |
2026.05.17 |
纸质版原件 |
1 |
填写要求如下:
特别说明:
请务必确保研招网报考填写的定向单位名称与签署的《硕士定向协议》中单位完全一致,否则将直接影响其录取。如有特殊情况,请邮件申请修改定向单位,仅可修改一次。
① 定向协议一式三份(填写完整,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 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一份(填写完整,本人签字)
③ 政审表一份(填写完整,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④ 如需要修改请于5月8日前填写《2026年拟录取考生定向单位信息修改函》,签字、扫描后发邮件至caoman@bit.edu.cn,主题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修改定向单位”。
二、 录取通知书发放
政审表、定向协议等材料,经学校、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预计6月下旬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 《政审表》填写说明
1.档案所在单位:应与政审表盖章单位一致;
2.联系电话:指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电话;
3.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必须有结论、有签字,并填写日期;
4.填写完整后,加盖红章(人事章、存档专用章、政工章、党群章等);如系单位委托人才存档,请确认是否需工作单位先行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
5.如果档案单位只能出具政审的政审复函也可以,注意“证明信”无效;
6.政审表内容和格式不要做任何修改。
附件:
1、政审表2026